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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虫剂种类,你造吗?
发布时间:2015-03-17        浏览次数:340        返回列表
 杀虫剂是一类用于防治农林业及病媒有害昆虫或螨类害虫的农药。杀虫剂按照来源和化学成分可分为无机杀虫剂和有机杀虫剂两类。无机杀虫剂主要是含砷、氟、硫和磷等元素的无机化合物。有机杀虫剂又可分为天然来源有机杀虫剂和人工合成的有机杀虫剂。天然源有机杀虫剂主要包括植物源杀虫剂和微生物源杀虫剂。人工合成杀虫剂包括多种类型如:有机氯类杀虫剂、有机磷类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昆虫生长调节剂等。
一、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
简称有机磷杀虫剂,其主要杀虫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中胆碱酯酶的活性,破坏神经信号的正常传导,引起一系列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导致死亡。这类杀虫剂品种繁多,开发应用历史悠久,使用范围广泛。从对硫磷成为全世界用量最大、最重要的有机磷杀虫剂以来,已有50年历史,目前有机磷仍然是最重要的杀虫剂,已经商品化的品种多达200多种,常用的有数十种。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兼有触杀、熏蒸等多种杀虫作用方式。一般品种杀虫谱很广,但有些品种也具有较好的选择性。使用者应该视具体防治对象和应用场合选择合适的使用方法。这类杀虫剂中有不少品种对哺乳动物急性毒性大,因此在使用中应注意其安全性。
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
这是模拟除虫菊花中所含的天然除虫菊素而合成的一类杀虫剂,由于它们的化学分子结构与天然除虫菊素相似,所以统称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此类杀虫剂具有高效、杀虫谱广、对人畜和环境较安全的特点。重要的品种已达60多种,仍在发展之中。其作用方式主要是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有的品种具有一定渗透作用。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中国开始使用,短期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但这类杀虫容易使害虫产生抗药性,目前,对华北地区的瓜(棉)蚜已几乎丧失防治价值。
三、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此类杀虫剂的分子中都有氨基甲酸的分子骨架,所以统称为氨基甲酸酯类。这类杀虫剂是在研究天然毒扁豆碱生物活性和化学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来源上划分属于植物源杀虫剂。自1956年第一个商品化的品种甲萘威(即西维因)问世后已有50年的历史,已经发展成为一类重要的杀虫剂。目前商品化的品种已有50多个,但真正大吨位的品种仅10多个。此类杀虫剂的中文通用名均用“威”作后缀,如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等。此类杀虫剂的作用机制类似于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杀虫作用,一般杀虫范围不如有机磷杀虫剂广,不少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品种具有高效、毒性较低、选择性较强的特点。
四、沙蚕毒素类杀虫剂
沙蚕是一种生活在海滩泥沙中的环节蠕虫,体内含有一种有毒物质叫沙蚕毒素,对害虫有很强的毒杀作用。在研究天然沙蚕毒素的杀虫活性、有效成分、化学结构、杀虫机制等基础上,人们仿生合成了一类生物活性和作用机制类似天然沙蚕毒素的有机合成杀虫剂。这类杀虫剂品种不多,但杀虫谱较广,尤其在水稻害虫防治方面,应用范围大,如杀双和杀虫单。其主要作用机制是作用于神经节胆碱能突触,阻遏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传导,导致昆虫死亡。一般兼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方式,有些品种有熏蒸作用。由于杀虫作用靶标不同,这类杀虫剂对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产生抗药性的害虫无交互抗药性问题。
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对家蚕有很强的杀伤力,桑叶上只要有痕量的药剂,家蚕吃了就会中毒、死亡。在养蚕地区使用此类杀虫剂,若采取细雾喷洒措施,细小雾滴飘移极易引起桑叶被污染,进而造成家蚕中毒死亡。因此在养蚕地区的水稻田使用此类杀虫剂,一定与注意克服药剂飘移问题。
五、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 
昆虫生长调节剂(insect growth regulators,简称IGR)是通过抑制昆虫生理发育,如抑制蜕皮、抑制新表皮形成、抑制取食等最后导致害虫死亡的一类药剂。由于其作用机理不同于以往作用于神经系统的传统杀虫剂,毒性低,污染少,对天敌和有益生物影响小,有助于可持续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有益于人类健康,因此,被誉为“第三代农药”、“21世纪的农药”、“非杀生性杀虫剂”、“生物调节剂(bioregulators)”、“特异性昆虫控制剂(novel materials for insect control)”。由于它们符合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总目标,迎合各国政府和各阶层民众所关注的农药污染解决途径这一热点,成为杀虫剂研究与开发的一个重点领域。
六、微生物源杀虫剂
利用细菌、真菌、病毒和微孢子虫等来控制防治害虫,这些微生物就称为病原微生物;利用微生物的发酵产物生产的杀虫物质称为抗生素,这些病原微生物和抗生素都来源于微生物,因此统称为微生物源杀虫剂。目前界上已分离出昆虫病原细菌90多种和变种,已知的昆虫病原真菌有530余种,已知的病原病毒达700种以上,这么多的病原微生物中,商品化的只有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绿僵菌、NPV病毒等少数几种。用于防治害虫的微生物(源)杀虫剂一般具有安全、选择性较强的特点。有的品种虽然原药毒性高,但由于每亩有效成分用量很低,因此,加工成制剂使用也是安全的。微生物(源)杀虫剂的不足之处是应用效果受环境影响大,药效发挥慢,防治暴发性害虫效果差。 
七、植物源杀虫剂
很多植物体内含有杀虫活性物质,可以用做杀虫剂,如我国古代就开始使用艾蒿叶熏蚊蝇。除直接利用含有杀虫物质的植物的某些部位,如除虫菊花、鱼藤的根粉碎成粉状或用水浸出液作杀虫剂使用外,还可用化学溶剂将植物中的杀虫活性物质提取出来,加工成合适的剂型使用。常用的植物源杀虫剂如烟碱、鱼藤酮、除虫菊素、印楝等。
通常植物中杀虫活性物质的含量很少,因此靠种植杀虫植物作为商品杀虫剂的来源并不经济。研究植物中的杀虫活性物质的化学结构,再进行人工模拟合成,是发展杀虫剂的重要途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就是在研究除虫菊素的化学结构的基础上仿生合成出来的。
八、新型杀虫剂
“新型”杀虫剂是相对于“常规”杀虫剂而言的,一般人们将20世纪发展起来的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及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等称为常规杀虫剂。近年来发展的一系列新型杀虫剂品种或者结构新颖,或者杀虫作用机制独特而不同于常规余虫剂,如吡虫啉、吡蚜酮、啶虫脒、丁醚脲等,而且与常规杀虫剂相比,具有更高的环境相容性。
九、杀螨剂
螨类属于蜘蛛纲,与昆虫纲的害虫在形态上有很大差异,在对般约的敏感性方面也有不同。有些农药对螨类特别有效,而对昆虫利的害虫毒力相对较差或无效,因此,特称为杀螨剂。有许多杀虫剂兼具杀螨作用,如有机磷杀虫剂中很多品种都具有杀螨作用,杀困剂硫磺也有很好的杀螨活性,矿物油对害螨也有很好的杀灭作用。杀螨剂分无机硫杀螨剂和有机合成杀螨剂两大类。无机硫杀螨剂硫磺在杀菌剂部分已介绍,在此省略。这类杀螨剂一般指只杀螨不杀虫或以杀螨为主的药剂。一般对人畜等高等生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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